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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镇政府扣押老汉卖房款,住窝棚五年讨要房款!

发表于2012-05-14
江源区大石人村为出租我的房基地及周围土地,强行收回我七分荒地,镇委书记又写私条将我卖房款送人,为讨要房款,住在窝棚内五年!
我叫徐公元,今年六十二岁,家住在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大石镇大石人村二社,是一位走投无路的农民!村长尹继富和刘旭杰为了建砖厂逼我出售房屋及周围土地,原大石人镇党委书记杨莅春书记私自将我三万元房款送人,我和老伴靠卖菜盖起来的房子,就这样让我们的父母官送给了老板!无奈我们至今住在无水无电窝棚里。为了取土2009年11月23日砖厂,又将我出行的路毁坏成沟,致使辛苦一年种的庄稼无法收获,被埋在雪里,运不回来。2011年的秋收又到了路至今没有修复!
发表于2012-05-14
事情的开始是这样:2006年10月末,江源区大石人村出租土地建砖厂,白山市的刘旭杰老板到我们这里投资建窑和建养鹿场,伙同村长尹继富在我们居住区内以购买房屋、调换耕地的方式,先后从村民董秀平、张清展、尤国清处购得房屋,房屋周围在册耕地以从别处调换为名获得,同时购得村民刑正权一亩菜园地(整合土地约13余亩)。
(村民董秀平的房屋及周围耕地毁坏前的照片。)购得房屋及耕地后他们用铲车将周围耕地地表毁坏,并荒置了一年。(现称荒地)
发表于2012-05-14
耕地、房屋毁坏后建成的新窑
2008年我们等来的不是领导承诺的砌墙护坡!因新窑的厂房建在自然水沟上,为了能排水,2008年3月至4月中旬,村长尹继富多次带社会人员到我家要求在其耕地上开挖排水沟,每次不是谩骂就是恐吓、威胁。为了能尽早从我们手里得到土地,于4月1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要求村民代表同意收回我与砖厂相邻的耕地,有村民代表反对,会议以失败结束!4月30日镇党委书记林建华带领镇政府领导班子到我家房屋周围查看土地。5月6日国土局、在村长的带领下丈量了我门前的菜地,在5月7日召开了第二次村民代表会,反对的代表没有参加这次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并以村委会的名义下达强行通知。用耕地改成的菜田,当今叫退良进特,但在领导们的指挥下就变成了荒地
发表于2012-05-14
石人村书记刘刚和村长尹继富亲自送来的强行通知)
2008年5月8日早上,我打电话给镇党委书记林建华,汇报了下达强行通知的事,书记称不知道,上午,9时左右,副镇长徐洪敏、姜建设、村委书记刘刚、申世新、潘瑞敏等镇、村领导到我处丈量土地(约9.5亩),包括房屋及地上补偿物以十八万元的价格让我出让,如果不出让就强行开挖,挖掘机就在我的菜园旁。我不同意,我说:“国务院办公厅[2005]33号文件已经明确规定,再建粘土砖厂是违法的”。领导们则说“现在老百姓告状难,你能告赢吗?就是给你挖了,你告也得把你累个好歹,也不一定能赢。就是告赢了你的地也毁了!如果你同意,可以就近给你批个新房基地,你再盖一个。再说砖厂只是使用并不破坏土地”,在胁迫和欺诈下无奈签下了卖房协议。事实证明领导说的是对的,维权如今以无门!
发表于2012-05-14
毁地前
正在毁坏耕地建厂
这是领导口中的荒地 退良进特维持生计的菜田 也能长绿苗
自2008年5月8日签订协议之日起,镇政府领导一直不履行应允的承诺,相互推诿,今天书记不给批房基地,明天又让批。镇政府让批了,国土局不给批,国土局同意了镇政府又不同意了,反复无常。
在镇政府一直不履行承诺情况下2008年6月28日砖厂强挖我的菜园地,我阻止被打伤,当时情况被DV记录下来。2008年7月22日被打后,在我委托律师多次与镇政府交涉下,镇党委书记林建华同意给批,但批复的不是永久房而是临时性住房并且提出条件,要按照他说的要求写申请。
发表于2012-05-14
[这是镇领导要求我这样写的房屋申请书并批复]
我想,不管什么房老百姓有个房就行,本以为房基地批下来了,我和老伴可以顺顺利利的盖个临时房搬家。让人想不到的是2008年7月24日,在接到镇领导建房通知当天,中午12时左右,砖厂老板的弟弟刘勇、妻子孙玉兰等四人冲进我家,将老伴打伤,我跑到卧室内报警,被刘勇和孙玉兰拔掉电话线,二人用刀和木棍将我们捅伤打伤,造成右臂臂丛神经损伤,失去劳动能力,家被他们砸烂。无端的灾祸,非但没有结束,反而因临时房的批复,接连落在我们这年近六十的老人身上。
发表于2012-05-14
无奈中,我在自家的树林里搭起窝棚,我想这回该没事了,可想不到国土局的执法车又来了,原因是我们搭窝棚用砖砌了!告诉我们用木板可以,用砖不行要给我们推倒,老伴吓的直哭。东北的冬天晚上零下二三十度,这叫我们怎么活啊!
法院可以解纠纷,杨书记便条是何意!
让我至今不明白的就是,彭永林市长亲自签批的,三万元房款至今未给付,当初协议约定:“房屋周围地上物补偿款15万元,两处房屋合价3万元,共计18万元。同时徐镇长提出为确保我能按时交房,3万元房款暂由大石人镇和大石人村共同保管,待2008年10月1日前,搬出房屋时给付”。可是,在2008年9月8日我搬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给镇党委副书记于树仁后,大石人镇政府却拒绝给我3万元的房款,当时徐红敏镇长这样对媒体说http://cbsrbszb.chinajilin.com.cn/html/2009-01/04/content_1625505.htm三万块钱在徐公元那个村上的会计手里把着,有关的手续在我这,现在砖场要求镇上把徐公元赶出去。”2009年1月7日我找到时任大石人镇政府杨立春书记,杨书记口口声声称:“这起买卖协议与镇政府无关,副镇长徐洪敏、姜建设的参与属于个人行为,你能找律师代表你的权益,镇政府也得代表老板的利益”,私下便拿我的房款做交易,于1月21日写条给村主任尹继富将我的房款送给刘旭杰,我和老伴辛苦了一辈盖起的房子就这样成了书记与老板间礼尚往来的礼物。我们有纠纷有法院,可以解决,杨书记您写这条是什么意思呢!现我和老伴住在没有水电的窝棚里,都市新闻也播出过,镇上于书仁副书记说:“你越找媒体我就越不给你,你能告你就告区长吧,他让我们这么干的”。无奈啊!好生生的日子为什么会成了这样!在我取得证据后,杨书记又称3万元从刘旭杰处要回,但是砖厂老板不同意给,他得去协调!房款就是不给你!房子就这样被老板霸去了。
发表于2012-05-14
(说没粮田,看这是什么)
(以前的路 )
现在的沟
(沟与我耕地最近的距离 不知道这么深的沟会不会滑塌到耕地,一切的不可知,我只能听天由命,祈祷晴天早日出现,期待公道的出现)
路被挖断了,秋收的粮食,无法有收获到家里,不知道日子该怎么过,我想问问,你们可以不吃粮食,可我老百姓,没有粮食,怎么活,难道眼看收获得粮食,被烂掉、毁掉
等待运秋粮的路,这里根本没有了路
被煤堆堵上的运粮路
发表于2012-05-14
运不回来的庄稼在地里一个冬天被(老鼠吃光的粮食)
2010年路被挖断了,唯一出行的小路又被砖厂老板用煤渣堵上了,一年的粮食,无法收货回家,被埋在雪里几乎被老鼠糟蹋光,种了一年的地一点收入都没有,2011年春耕靠救济才得以耕种,又一年,秋收又到了路还是没有修复,该向何方讨生存呢!
这样的企业 是否合法呢?为求企业是否合法,我申请国土部门给予书面答复,但最后只能上诉法院请求国土部门履行职责。当我收到法院的判决的时候,真不敢相信!【(2011)江行初字第24号】国土部门需要法院判决才能履行职责,究竟是履行职责还是继续推诿,真的不敢想!
发表于2012-05-14
在举报多年之后,在法院的判决下终于2011年12月16日收到江源区国土资源局查处的答复。
却有好多疑问在此提出:
首先,第一,白山市成业煤矸石制砖有限公司应该是以煤矸石为主要原料,通过传统工艺,制成各种建筑用砖的新兴项目,请问坐在办公室里的官老爷们能看到该砖厂生产出来煤矸石砖吗?从窑里拉出来得黏土实心砖为什么你们就是看不到呢!;第二,答复中只说明有土地登记申请表、土地使用预审证,这两点只是办理土地使用证所包括的程序,请问土地使用证在那?;第三条,企业没有破坏运粮通道,没有破坏种粮田。那么在我的土地承包合同上体现的又是什么?没有破坏运粮通道, 2009年11月27日和2010年10月9日江源区大石人镇政府先后两次对砖厂毁路、煤渣堵路的事做了处理说明,已查实给我和周围居民粮食运输带来不便这又怎么解释!先后3次派人修路均被砖厂阻挠,没有修复这又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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