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海口举行土地日宣传:重申"小产权房"不能发证

发表于2012-06-25

为纪念6月25日第22个全国土地日,24日上午,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在海口明珠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

今年全国土地日主题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活动现场,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与青年志愿者们一同,向过往市民、游客发放宣传资料。

现场的国土资源知识图片廊更是吸引了众多群众观看,了解相关国家政策。其中,针对外地购房者和海口市民特别关注的“‘小产权房’能否登记发证?”的问题,现场通过资料问答形式作出解答。市民通过活动了解到,“小产权房”没有合法报批手续,不具备合法产权,其本质就是违法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禁止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对于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