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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前就想分房子

发表于2012-04-27
本人28了,83年的。由于前几年一直在外地工作,所以一直没交女朋友,不过去年已经回了成都,交了一女朋友,24岁,一个月大概就是2000多不到 3000的收入,平时也不是大手大脚的花钱,但是穿的用的都是名牌,低于1000的他基本都不看,她的收入也就基本能维持他的服饰花销。基于想结婚的我, 我觉得我勉强还是能应付。和她一起都半年多了

我现在一个月工资6000,一年算下来大概有9W多到10W,买了一个10W的代步小车,不过没房,但是现在有准备买房的打算,由于当前在大环境的压力下 首付需要父母帮我给一半多。

但是在我跟女朋友提出我准备买房的时候,她就斩钉截铁的告诉我 如果要和她结婚必须买房的时候把他的名字加上去,我当时没回答,但是她说如果不加就不能他保障。我说试着说买房的钱主要是我父母出大部分,就这样说我父母 不一定会答应,要不你家也试着给一点我们一起买了怎么样。她却极力的反对。我现在还不敢把这个问题告诉父母。纠结啊 朋友们能给点参考意见吗?
发表于2012-04-27
名字加上你女朋友的没问题,但这样供房就一定得两个人一起供
发表于2012-04-27
晕,女朋友这个要求很合理啊。


如果你都打算和她结婚了,就要承认她的地位吧。给她一份安全感。
发表于2012-04-27
我觉得反而是你,还没结婚,就打算分得那么清楚。是你在分家。


难道你买了房子,她不用供了?她给你生孩子,做家务都是义务劳工了?


难道你就打算以后离婚了,一脚踢开她?????
发表于2012-04-27
如果我是楼主,当然不要她,对我没有保障,拜金女孩我才不罕见,婚前购买房子女方自己也可以。男方还是按自己意愿做吧,婚前不动产还是写自己一个人的姓名。
发表于2012-04-27
LZ家全款买房的话,可以不加的,没商量。如果是打算贷款而不加女方名字,那只能说LZ太不是东西了
发表于2012-04-27
果断分手!
发表于2012-04-27
LZ家全款买房的话,可以不加的,没商量。如果是打算贷款而不加女方名字,那只能说LZ太不是东西了
发表于2012-04-27
谁出的钱,名字就是谁的,以后月供别找女的给就行,看你的介绍,估计你也别指望女的帮你
发表于2012-04-27
有些女人动不动就说是给男人生孩子.....此话雷人,如果单方面不想孩子,干吗要结婚.奇怪!岂不是自己承认自己是生孩子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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