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不是长宜之计,促供给仍是关键
1月26日,国家出台“新国八条”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截至3月31日,全国已有608个城市先后出台了房价控制目标,大多数城市以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为标准,基本把房价涨幅控制在8%-15%之间。而提及到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只有长春和重庆,长春规定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控制在5.8的合理范围以内,重庆规定主城区双职工家庭平均六七年收入能买套普通商品房(60-70平米)。
此外,除北京提出房价“稳中有降”之外,基本上所有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为“涨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各城市出台的“限价令”更多折射出涨价的意图,购房者对此不满日益显露,房价控制目标面临质疑。
从“限购”到“限价”,国家采取行政手段调控楼市的方式越来越直接。姑且不去谈论这种调控的合理性,单从调控的效果来看, “限价”未必能够如愿。在保证“限价”有效实施的情况下,短期内对抑制房价或许会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是这种效果在长期必然会导致开发商纷纷选择“捂盘惜售”的方式延缓开盘时间,这将导致购房者在一手房市场面临无房可购的困境,从而导致二手房价的上涨(限价令并不适用于二手房)。在这种情况下,若再取消“限价令”,房价难免会有更大幅度的上涨。
“限价”不是长宜之计,促供给仍是关键
截至3月31日 ,全国已有608个城市先后出台了房价控制目标,大多数城市以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为标准,基本把房价涨幅控制在8%-15%之间。而提及到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只有长春和重庆,长春规定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控制在5.8的合理范围以内,重庆规定主城区双职工家庭平均六七年收入能买套普通商品房(60-70平米)。
此外,除北京提出房价“稳中有降”之外,基本上所有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为“涨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各城市出台的“限价令”更多折射出涨价的意图,购房者对此不满日益显露,房价控制目标面临质疑。
从“限购”到“限价”,国家采取行政手段调控楼市的方式越来越直接。姑且不去谈论这种调控的合理性,单从调控的效果来看, “限价”未必能够如愿。在保证“限价”有效实施的情况下,短期内对抑制房价或许会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是这种效果在长期必然会导致开发商纷纷选择“捂盘惜售”的方式延缓开盘时间,这将导致购房者在一手房市场面临无房可购的困境,从而导致二手房价的上涨(限价令并不适用于二手房)。在这种情况下,若再取消“限价令”,房价难免会有更大幅度的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