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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筑面积和实测面积有出入怎么办?

发表于2015-04-15

1.交房面积有误差如何处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可自行约定处理方式;也可按以下(默认)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交房面积误差费应该什么时候交

房子面积大了,不是开发商说了算的,应该由测绘局实测出来的。面积误差在3%之内是要补交的,一般情况下是在办房产证时,交契税的时候交,也就是在入住之前,业主是没有办法反抗开发商,除非你不想交房。


3.交房时建筑面积增加很多,可以向开发商全额退房吗?

合同约定优先,合同无约定的,超过3%,可以解除合同。


4.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延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为按合同日期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到来时,开发商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一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开发商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2)开发商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开发商向买方交付《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开发商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


发表于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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