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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来谈谈这个商品房概念的谬误

发表于2015-05-21
标签:住房 占地面积 土地出让金 土地 商品房 

谈谈这个商品房概念,
其实我一直认为这是个荒谬概念,根本没有一点逻辑性。所谓房子就是延伸的土地,土地这东西固定有限,此消彼长,就这大地球。哪能像商品一样自由买卖呢?是绝对行不通的!
不用我批判,指定商品房政策的政府就自己否定了。
实际上,换句话说,征房产税就是对商品房概念的否定!
我们知道,在我们购买某商品时都会纳税,但是这种水已包含在商品价格里了。也就是说商品税是由卖家向国家缴付的。作为消费者,你买了东西,在消费过程中就不会再纳税了。比如你不能买个苹果吃一半有人来收税,也不能衣服穿在身上后有人来收税。也不能把家具买回家了有人去收税!这是消费品或商品的基本特征。
房子却要收税,是你买完后要交税。。。既收税那咋还能算商品呢?
所以说不收税不足以打击投机,收税就要更正商品房概念。
按我的说法,改“商品房”为“商业房”
把房子划分保障房和商业房,
保障房就是免税,免土地出让金的公民基本住房,纯粹居住房。
商业房就是属于列入经营范畴的商业地皮,政府不考察你是否真的生产经营。只依据你占地面积多寡判定!不限制你多占地皮居住,但求你按商业空间纳税!
搞生产经营就得纳税,这个道理不会有人反对吧
这是土地这种特殊资源的特定管理方式。不同于商品或消费品!征税征的是土地占用税,而不是你房子的税...一定搞清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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