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那个勇于为别人“擦屁股”的人是谁?

发表于2006-05-21
  4月30日《新京报》A06版一则“北京摩根中心地块招标”的报道引起了北京业界的轰动,此地块的位置优越性使得各大地产商跃跃欲试。这则报道也印证了前段时间热炒的是某领导操控市国土局和北京建工对此项目在进行一系列的明抢豪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用BAIDU进行“北京摩根”的搜索),目前来看并不是虚传,随着此事的深入发展冰山即将浮出水面。该报道中称多个开发商表示,如果该地块相关的产权清晰、审计结果明确、出让价格合理的话,将积极参与该地块的公共招标。作为一名经济观察员,本人对此事由始至今的发展都很感兴趣,也一直在跟踪关注,我觉得此事才刚刚进入高潮,如果大家觉得此项目被招标后就宣告结束的话那就太天真、无知了,后边的故事会更精彩!
4月27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经济时报》15、16版有则“拍卖摩根中心遭遇法律质疑”的报道(链接:http://www.cet.com.cn/20060426/FALV/200604261.htm)。文中指出:北京摩根法人代表林强表示已得到摩根中心项目要拍卖的确切消息。他们认为国土局多次拒绝收取摩根中心剩余的85%地价款,又以他们未能及时如期缴清地价款为由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做法是违法行政,要求法院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撤消国土局做出的决定,为捍卫自己的权益他们会坚持申诉下去。他们一方面向北京市高院提起申诉,同时又分别给北京市的一些官员去信,在信中提出一些让步的条件和承诺。在摩根中心停工的两年多时间里,他们一直没有停止过项目重启的准备工作,包括设计的完善、设备的定购、复工的准备,他们一天都没有放弃。他们想继续完成摩根中心的建设,哪怕一分钱不挣,因为他们为这个项目花费了四年心血,想为北京乃至中国留下最美的建筑,这是他们的梦想。

很多人最关心的是拍卖此项目到底是否合法?由此会给接盘的人造成哪些麻烦?根据报道中内容本人总结出以下8点:
1、摩根方面表示,现在合同是否被解除一事存有争议,应当等法院终审裁决后才能确认是否解除合同,政府将尚未最终确定解除出让合同的土地收回并进行拍卖,侵害了他们的利益。
2、如果法院最终裁决不能解除合同而应继续履行,那时候市政府已将那宗土地拍卖,“北京摩根中心开发商的合法利益谁有能力来承担?”“政府又如何向竞标取得摩根中心的新开发商交待?”本人认为我国已拥有一个趋向完善的法制制度,北京摩根更有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决心,以上情况完全有可能出现,北京也有将土地又重判原开放商的先例,到时候接盘公司将深陷旋涡当中。
3、摩根公司认为这是有违法、理、情的事情。于法,在法院对双方争议判决前,有关部门拍卖项目土地有违法之嫌;于理,摩根有开发资金及开发能力、没人比他们更了解该项目、继续开发不需重新熟悉、变更设计等,没必要剥夺其开发权;于情,摩根已投入开发四年,投入巨大,尚有外国公司的购房合同,一旦拍卖,他们将陷入无休止的法律纠纷之中。
4、摩根公司已同国外数家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顾问协议、设备订购合同等。国土局若解除土地合同致使项目开发失败,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任何人也无法承担这个责任。据我了解,这些都有据可查,直接经济损失就达3亿美金。
5、摩根中心项目牵涉到美国投资者AC摩根财团的利益,美国投资者希望能在中国北京建设一个沟通中西方的金融平台,他们为此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这会给美方造成重大损失。他们的美方代表正考虑是否通过美方向有关方面进行交涉。
6、在春节以后,北京市政府专门的工作小组已经对摩根中心进行了审计,这项工作持续了大约有三到四个月的时间。林强说,在对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审计中,没有摩根的参与,也没有包括摩根方面的人员。
7、林强认为,如果是公开拍卖,谁最终接手项目会很透明,但如果是招投标,就不排除会有暗箱操作。他认为,当所有参与者完成投标后,很可能有人就被私下许可了。在上诉至北京市高院时,他们也提到这一点,他们认为,土地拍卖后,必将纵容腐败。
8、林强重申了他们的猜疑。他说,不排除摩根中心是受到别人的恶意抢夺,有人想通过收回土地使用权进行投标的方式来完成这种抢夺,这是他们的一个合理的怀疑。他认为,这些被怀疑的对象包括一些大的公司或一些与官方有关系的公司。
从专业的角度去分析,我始终不明白市国土局为什么要拍卖此项目?!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根本不像预料到的那么简单。无论是对北京摩根还是接盘公司都是强烈不负责任的行为,说的俗些,将会使接盘公司有擦不完的屁股。此事的发展必将高潮迭起,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发表于2006-05-22
什么意思?真的要拍卖这个项目?摩根不冤枉死!
发表于2006-05-22
看来摩根这次是冤到底了!今天〈第一财经日报〉上已经登出来招标的信息,首创出了17.61亿。这次zf做事太有失公理了,这块地的归属在法律上还未明确,怎么就给人家卖了?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