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吃完猫狗,还想吃什么?

发表于2006-05-22
网上有个帖子,大言不惭的提出来“我吃猫狗,咋了?”看后真令人气愤。
作者是个传说中什么都吃的广东人(这可是他自己说的哦~~~广东的朋友别拍我砖啊!),他本身并不十分喜欢吃这些可爱的小动物,但有时秋冬时令到了,遇到亲朋好友吃饭有这些猫狗菜时,他肯定也会吃上几口。
他认为“人类是掠食者,是地球进化史和食物链的领先者和顶端。人类天生是靠剥夺其他物种的生命、吞食他们的尸体为生的,这也是所有掠食物种的共性。”因此,他看到那些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的人士对象他这样的“肉食性动物”的饮食习惯“说三道四”甚至“人身攻击”,或者硬安上“明天就轮到吃人了”一类的罪名时,他觉得十分可气和可笑,甚至认为在法、理、情三方面来说都是很无厘头的。
我真想对他说,“老兄,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希望你这辈子多烧高香,下辈子转世投胎,还做个人,千万别做那些可爱又可怜的猫狗之流。不然,你也一定会落个被人生吞活剥的下场。
你不要以为“明天就轮到吃人了”的言词太过激烈,甚至搞笑。我告诉你,就在这朗朗乾坤下,在咱们大名鼎鼎的首都,正在上演着一出类似残酷、恶毒的丑剧。北京市GTJ违法行政,用尽各种卑劣的手段把原本属于别人(Morgan)的土地据为己有,并在根本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把这块“别人的土地”招标拍卖了。
广东的老兄,你和GTJ做事的表现虽然不同,但本质却相差无几,都是出于那种“掠夺者的共性”。你们感觉自己是“地球进化史和食物链的领先者和顶端”,就敢以此为非作歹、为所欲为吗?我感觉这样不行!请你们收起那罪恶之手吧,毕竟,可爱的猫狗是无辜的,遵纪守法的公民是无罪的。得饶人处且饶人,还自然一片蓝天,还社会一片净土!
发表于2006-05-23
现在的人们怎么会这么贪婪!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