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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山东查处违规用地 吁土地机制改革走向前台

发表于2012-12-02

“凡征地补偿款未按规定及时支付的,一律不予供地”。这是山东泰安市为当地国土用地立下的规矩之一。

2012年,山东多地对国土用地进行了“体检”,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30日披露,该局先后对济南、青岛、淄博、滨州、济宁、泰安等地存在的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闲置土地处置等方面的问题发出督察意见书,督促整改。

山东省副省长夏耕称此举是一次严格的对用地问题的“体检”,他强调土地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具有“面上的”普遍性。

记者获悉,就国土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共滨州市委书记邓向阳专门致信所属各县区主要领导,要求下最大的决心,拿最硬的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全面查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淄博市要求对每宗违法用地的处理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查处,处理到位、追究到位;济南市2012年对城市规划区内闲置、空闲土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闲置土地20宗,其中实行协议收回土地13宗,督促限期开工土地7宗;淄博、滨州、济宁三市,因涉嫌土地违法违规的案件获立案查处,32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夏耕说,针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致力于机制解决。

中投顾问研究员韩长吉当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土地领域存在的问题由来已久,土地机制改革也正在逐步走向前台。

他认为,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提请全国常委会审议,进一步说明中国土地机制改革势在必行。韩长吉说,应结合国情,因势利导,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促进改革的进展,同时应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督力度。

源文章转自于: www.wszrbjl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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