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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南一号民生工程为谁而建?

发表于2011-03-03
海南一号民生工程为谁而建?
 
2010年12月23日,海南省长罗保铭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说,保障性住房建设仍是明年(2011年)的一号民生工程。
有人认为,海南省一号民生工程主要是为公务员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而建?网帖说,海南各级政府借响应关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号召之名,兴建干部特供房小区,按“官大的面积大,官小的面积小,无官的不给”这一土匪惯用的做法进行瓜分,与理不容,已经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愤怒,网上批评声一片。
海南省一号民生工程要是为了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广大居民而建就应该开公开保障性住房管理文件。
据了解,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设有[住房保障]网页http://www.hncic.net/Zfbz/ZfbzNewsList.aspx?ColumnID=1004。该厅应尽快在该网页录入《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等我省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重要文件。
在网上公开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重要文件,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机关对符合“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等4种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第九条)。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第十五条)。“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机关负责公开”(第十七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第十八条)。
附:海南官员为何害怕保障房管理规定与群众见面?
http://pour.0898.net/read.php?pourId=1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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