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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议二期物业建立酒店公寓入住巡查制度,以解决扰民问题

发表于2013-08-18

 

         建议二期物业建立酒店公寓入住巡查员制度,以解决扰民问题

 

    我为二期业主受酒店公寓客人的喧闹干扰感到非常气愤,再一次呼吁二期物业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强烈建议建立物业管理巡查制度。

    1、二期物业应建立巡查员制度,由巡查员不间断地特别是夜间巡查公寓客人入住情况,提醒他们遵守公德,不要喧闹干扰长住业主正常休息。对屡教不改者,巡查员报告物业保卫部门,甚至报警,解除其入住合同,驱离天来泉。

    2.二期物业派出的责任巡查员,不负责任,未按规定巡查和劝阻喧闹扰民酒店公寓客人的,应予处罚。凡长住业主向物业公司反映所住单元受到酒店公寓客人干扰且未得到纠正制止的,相关巡查员将受到扣减奖金工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发表于2013-08-18

小区对外出租公寓房,前题应该保证常驻业主的安静、安全,客人是出钱来消费的,晚上吼几嗓子,走路、关门动静大点也怪不得人家。关键还是经营方应该集中在一个区域对外出租,以前一期的5-6栋作为出租公寓房就没这个矛盾,二期既然当初没考虑到,就应该停止这种经营活动,因为这里是天来泉养生度假中心,应该以业主为重。

发表于2013-08-18
引用:宁波老哥在2013-08-18 15:22:20写道:
2楼

 小区对外出租公寓房,前题应该保证常驻业主的安静、安全,客人是出钱来消费的,晚上吼几嗓子,走路、关门动静大点也怪不得人家。关键还是经营方应该集中在一个区域对外出租,以前一期的5-6栋作为出租公寓房就没这个矛盾,二期既然当初没考虑到,就应该停止这种经营活动,因为这里是天来泉养生度假中心,应该以业主为重。 

 是滴,二期的29、30、31栋是酒店式公寓,就应该集中在这几栋安排客人。

发表于2013-08-18
引用:宁波老哥在2013-08-18 15:22:20写道:
2楼

 小区对外出租公寓房,前题应该保证常驻业主的安静、安全,客人是出钱来消费的,晚上吼几嗓子,走路、关门动静大点也怪不得人家。关键还是经营方应该集中在一个区域对外出租,以前一期的5-6栋作为出租公寓房就没这个矛盾,二期既然当初没考虑到,就应该停止这种经营活动,因为这里是天来泉养生度假中心,应该以业主为重。 

 说的没错!

发表于2013-08-18
引用:宁波老哥在2013-08-18 15:22:20写道:
2楼

 小区对外出租公寓房,前题应该保证常驻业主的安静、安全,客人是出钱来消费的,晚上吼几嗓子,走路、关门动静大点也怪不得人家。关键还是经营方应该集中在一个区域对外出租,以前一期的5-6栋作为出租公寓房就没这个矛盾,二期既然当初没考虑到,就应该停止这种经营活动,因为这里是天来泉养生度假中心,应该以业主为重。 

 我不明白,悠然老妹房间旁边的那几个房间,都由房间的业主交给物业作为酒店公寓经营了,那么,有客人了,特别是客人很多的情况下,物业必定要安排客人入住这几间房间。不可能将这几间房永远空着。

集中到一个区域对外出租是什么意思?物业不可能将客人安排到非酒店公寓业主的房间入住啊!一期在销售楼房时,将几栋楼作为酒店公寓销售的,因此酒店公寓客人只能住在这几栋楼。所以基本不存在扰民问题。二期房子销售不同于一期,用一期的方法,看来不行。不知我的上述认识是否正确。应拿出可以操作的办法。我认为,关键是建立本帖所说巡查制度。

发表于2013-08-19

等待智者答复!

发表于2013-08-21

二期物业说句话,可行吗?

要是一期物业早就回答了。

发表于2013-08-25
引用:宁夏老兄在2013-08-18 11:03:00写道:
1楼

              建议二期物业建立酒店公寓入住巡查员制度,以解决扰民问题           我为二期业主受酒店公寓客人的喧闹干扰感到非常气愤,再一次呼吁二期物业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强烈建议建立物业管理巡查制度。    &n....

 是个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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