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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明光国际大酒店欺骗了广大购房业主

发表于2013-10-07

(续前3) 经过五年的实施情况,证明明光国际酒店从2007年开始售房时,就精心策划了一亇骗局,以优厚的回报,诱骗消费者进入他们的筹资陷阱。如果当初不在楼书广告上大张旗鼓地宣传:“存款不如存房”,“年收益4.5万一8万元”,“50年经营保障”,还有“每年免费入住20天”等等诱人承诺,谁会掏钱包买他烂尾七年的楼盘?如果当初明光国际老老实实、明明白白地对购房者说清楚:五年后,上述承诺都作废,既要削减一半回报,更要取消免费入住,那么还有谁会当傻瓜掏银子供他们筹资装修呢?那么,明光国际能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卖出七八百套产权房,集资数亿巨款吗?由此可见,明光国际酒店一开始就不是一亇诚实守信的企业,明光的老总们也不是有道德操守的商人。

  现在,我们购买了明光国际产权房的业主们,必须团结一致,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尽管维权的道路漫长且困难重重,唯此别无其他选择。我在这里,先抛砖引玉,揭发明光国际违反广告法的一例,可作为诉讼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颁布的第86号令,关于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回报的承诺。而明光国际楼书上,白纸黑字印的上述承诺,就是违法铁证。(未完待续4)

发表于2013-12-07

我也是业主,明光国际拖欠上年房租,今年还是没有付,不办产权证,怎么维权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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