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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2010-11-13

看了许多业主的发帖,深受感动,深受启发.

       本人赞同业主们对开发商的认识,业主们完全是一盘散沙!他们无视我们的任何要求!!!

你不来收房吗?它无所谓!你今后总有一天要收房,到那时你还必须要补交从前的物业费!!!

你说质量不合格吗?它不理你!它肯定揣有某些单位给它开具的“合格”证明而有持无恐!!!

所以,我个人认为,业主们应当尽快去兴隆收房!同时,业主们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20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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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业主加入联系,一起讨论我们的小区建设和管理。
发表于201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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