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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经济适用房质量真烂,,穷人都不敢住呀

发表于2011-09-28
 今天拿到了经济适用房钥匙,本来是值得庆贺的事,可我现在却欲哭无泪。

       兴冲冲的进了新房子,欣喜的抚摸了一下墙壁,哗,掉下来了一层沙,再摸又下来一层沙……我用手在墙上抠了几下,感觉像在抠土,很轻松的抠到了里面的砖。不死心的换个地方抠,再换个地方抠……均是如此。去物业交涉维修事宜时看到工作人员个个忙得不可开交,有发现屋顶漏水的,有发现墙体空洞裂缝的,有投诉层高不够的(少了5CM),还有抱怨房间不通水的……这还没住进去呢,再过几年房子会成啥样,我都不敢想象……


       有朋友就安?我说凑合着住吧,大不了以后有钱了换个房子。我自个算了一笔账,根据本市新下达的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新购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需按上年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补足差价方可出售。”我在2010年就交了将近17万,产权界定卡最快也要2012年能办下来,五年后是2017年,假设上年也就是2016年同地段同面积商品房价格为54万(按每平米6000元),我就要首先缴纳54-17=37万的差额后才有权将房子出售。那些交过的契税,煤暖初装费,物业维修基金,还有装修的花费就等于是扔水坑里了,因为卖房房龄已经五年了,价格是没法和新房子比?,顶多能把当年投进去的17万房款捞回来。2010年的17万和2017年的17万差别有多大,以现在的物价上涨速度来看简直不可想象。以此规定来看五年后立马出售的还是亏得少的,若要等个十年二十年的再出售,不知那时的17万能值点啥? 


    要是以前我会想就这样凑合着住一辈子得了,大不了房子将来留给孩子。但我觉得现在看来这可能性不大。现在很多地方都出台政策,子女够条件才能继承经济适用房。因为国家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为有限产权房,至于怎么个有限产权法,地方说了算。换句话说除非你的孩子跟你一样没本事没钱途,符合购买资格(天晓得那时候的资格会变成啥样)才能继承你的房子,当然还需缴纳一定的费用,否则房子还是国家的,遇到拆迁或者政策改变时只能按照相应比例赔偿给你损失。


       肯定也会有人说,出台这些政策就是为了压制炒卖经济适用房的人,抑制房价上涨的,可买了经济适用房的人就注定要穷一辈子吗?我觉得我已经没机会翻身了:商品房买不起,不买房租不起,攒点钱放银行物价上涨赔不起,终于下定决心倾尽所有积蓄买到的却一个不能抵押贷款,不能出售,不能出租?孩子也不能继承,明明是自个儿掏钱买的升值了却成了别人的,住进去还要有勇气面对一碰就掉渣的房子。

 

      既然买了就注定我成了孙子,一切都要看大爷们的脸色。去物业交涉维修事宜都要陪着笑,现在小区路不通,暖气和燃气也不通,树没有一棵,看房子要腿脚利索的翻过N个土堆和大坑,即使是这样,你还要低三下四的排着队乖乖的把物业费给交了,不然验房都不让你验。在这里郑重问候开发商他妈,她姐,他妹,他闺女……

发表于2011-09-28

不是经济适用房都很烂,别说这些便宜货了

发表于2011-09-28
杯具
发表于2011-09-28

经济适用房竟然能轮得上你

发表于2011-09-28
烂的都给群众,好的留给领导
发表于2011-09-28
自己买的房,却成为别人的
发表于20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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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9-28
唉,无语啊
发表于2011-09-28
天朝就是这样子
发表于2011-09-28

经济适用房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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