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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推广必须解决的三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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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房产税推广必须解决的三个核心问题
二一四
发表于
2011-12-08
进微信群讨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进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今年年底将会对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届时会讨论和决定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
房地产调控,目前已不是简单的单一经济问题,变成了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如何合理规范房产这一特殊商品,必须有要有何其对应的特殊手段,否则房产这一烈马时时都会奔腾而起。
从目前上海、重庆推行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来看,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因为他们的试点改革还没有触及到房地产的核心问题,尽管在国务院的多项调控措施下,还是没有明显效果,要推行个地产税,必须明确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征收对象,是对存量还是增量征收。上海和重庆明显都是对增量征收,这对目前已经相当发育中国房地产来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量的存量房地产不纳入征税对象,就像一个庞大结实的金字塔底座,牢牢顶托着房地产在高位运行的价格,这就是直到目前为止,尽管政策调控、经济调控,还是不能实质上撼动高价房地产的大局。因此征收应该对二套房以上的所有房地产实施征税才具有效果。
税款使用问题。上海也好、重庆也罢,把房地产税用作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维护和建设方面,被人誉为是“杀富济贫”,这么做有很大的局限性和不公平,他使中收入者被冷落。应该明确规定房地产税归地方放所有,他可以重点用来建设公租房和廉租房,也可以用来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这样的好处是调动地方税收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克服地方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地方合理的建设房地产积极性,征税越多,地方收益越大。
纳税额问题。不应该以套数征税,而应该以人均建筑面积为纳税标准,这个数据有利于从实质上控制房产的投机功能,强化其居住功能,这个数据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现状动态的设定,也是有利于房地的健康发展的。
这样二套房以上限购,加上税收政策的发力,中国房地产这匹红鬃烈马就有可能停下其狂奔的势头,变为有节奏的前进。
不平凡人生
发表于
2011-12-08
同意同意
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
2011-12-08
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
2011-12-08
大熊220
发表于
2011-12-08
分析得还是不错的
xupengwei123
发表于
2011-12-08
给力啊
小猪368
发表于
2011-12-08
那房产税可取不??
不乖_kimly
发表于
2011-12-08
这个问题很迫切,不然只能是盲目的进行
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
2011-12-08
解决完就真的会好吗?/
小宰相
发表于
2011-12-08
引用:
小猪368
在2011-12-8 17:34:22写道:原帖
那房产税可取不??
这就是问题的聚焦点啊!不然就没有所谓的试点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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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进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今年年底将会对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届时会讨论和决定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
房地产调控,目前已不是简单的单一经济问题,变成了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如何合理规范房产这一特殊商品,必须有要有何其对应的特殊手段,否则房产这一烈马时时都会奔腾而起。
从目前上海、重庆推行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来看,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因为他们的试点改革还没有触及到房地产的核心问题,尽管在国务院的多项调控措施下,还是没有明显效果,要推行个地产税,必须明确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征收对象,是对存量还是增量征收。上海和重庆明显都是对增量征收,这对目前已经相当发育中国房地产来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量的存量房地产不纳入征税对象,就像一个庞大结实的金字塔底座,牢牢顶托着房地产在高位运行的价格,这就是直到目前为止,尽管政策调控、经济调控,还是不能实质上撼动高价房地产的大局。因此征收应该对二套房以上的所有房地产实施征税才具有效果。
税款使用问题。上海也好、重庆也罢,把房地产税用作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维护和建设方面,被人誉为是“杀富济贫”,这么做有很大的局限性和不公平,他使中收入者被冷落。应该明确规定房地产税归地方放所有,他可以重点用来建设公租房和廉租房,也可以用来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这样的好处是调动地方税收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克服地方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地方合理的建设房地产积极性,征税越多,地方收益越大。
纳税额问题。不应该以套数征税,而应该以人均建筑面积为纳税标准,这个数据有利于从实质上控制房产的投机功能,强化其居住功能,这个数据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现状动态的设定,也是有利于房地的健康发展的。
这样二套房以上限购,加上税收政策的发力,中国房地产这匹红鬃烈马就有可能停下其狂奔的势头,变为有节奏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