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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避过户税 家长让13岁女儿立遗嘱

发表于2013-04-22

南京小女孩小凤(化名)今年才13岁,不过她名下有一套位于新街口的“祖屋”。房子是清末民初建筑,上下两层楼,面积还不小。小凤的父亲老彭(化名)的爷爷去世时曾留下遗训:这套祖屋,将来不能落到外姓人手里。于是,为避过户税,小风全家就上演了一出让13岁女儿立遗嘱的闹剧。





起因:

 几年前,小凤的妈妈和爸爸老彭结婚十多年了,小凤也上了小学。但是,小凤的妈妈对于这段婚姻没有安全感,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之后,小凤的妈妈逼她爸爸老彭把祖屋的房产证上加一个自己的名字,否则就要离婚。当时为了这个事,全家上下闹得鸡犬不宁,因为有“祖屋不能落入外姓人之手”的祖训,经过家人商定,最终小凤的奶奶把祖屋的房产过户到小凤名下,当时小凤只有10岁,但是不管怎么说她是彭家人。而小凤妈妈作为监护人,可以帮助小凤处置房产,也算是有了保障。

 可笑的是房产证更名没有能挽救老彭夫妇的婚姻,两人后来还是离了婚,小凤随爸爸。

去年老彭再婚,今年年初,老彭的第二任妻子为老彭生下一个儿子,起名小龙(化名).

根据房屋不能落到外人手的祖训,在儿子降生之后,房屋的归属又出了问题,家里人考虑到将来小凤要出嫁,如果房屋在小凤名下,这个房子早晚落到别人手里。为了不违背祖训,大家一致商定,要把祖屋过户到还在襁褓中的小龙名下。

 小凤要把房子过户给弟弟,对于13岁的她来说是无所谓,因为她太小,反正大人想怎么办她也不会有意见。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不管是赠与过户,还是买卖过户,都要给国家上税,最少也要交房产价值的3%。小凤家这套祖宅,是清末民初的建筑,上下2层楼,经历了多年变迁后,面积也不小,按照现在的行市要过户,可能要上几万甚至十几万的税。这个对于老彭家人来说,代价太大,因为毕竟是自己家里的房产证换个名字而已。

有没有又省钱又能顺利过户的合法途径呢?就在老彭一家愁眉不展之际,一个朋友给老彭支招:你干嘛不让你13岁女儿立遗嘱继承呢?让小凤写自己去世后,这个祖屋完全由弟弟继承,如遇拆迁等不可抗力,房屋所有权也是由小龙做主。小龙和小凤相差十几岁,将来继承姐姐名下的祖屋,只需要掏200块小钱就行了。听完朋友的支招,老彭一家大喜过望,昨天一家人带着小龙小凤,来到南京市秦淮区公证处,准备让13岁女儿立遗嘱,把名下的祖屋将来交给弟弟小龙继承。

即便可以立遗嘱过户,风险也很大

南京市公证处王芃主任说,老彭家用遗嘱继承的方式来省钱,不可取。首先,13岁女儿立遗嘱违反民法通则不能办;其次,即使小凤18岁了,立遗嘱过户,风险也太大。因为遗嘱继承,要立遗嘱人去世才能继承,以我国现在的卫生医疗条件,女性平均寿命是80多岁,如果小凤长寿,小龙要等到头发花白估计也继承不了房屋;再有,如果出现意外,小龙在小凤之前去世,那么又涉及遗嘱修改,到时候继承人的选取也会出现纠纷。

如果小凤家一定要将此房产过户,王芃建议,小凤家最好采用买卖过户的方式,这样看起来要缴纳总共8%的各项税费,但是为今后省掉了很多麻烦。


发表于2013-04-22

太搞笑了

发表于2013-04-22


发表于2013-05-02
引用:叮当的小朋友 在2013-04-22 09:55:38写道:原帖
太搞笑了

 哎呀,真是的

发表于2013-05-02
引用:叮当的小朋友 在2013-04-22 09:55:38写道:原帖
太搞笑了

 给力的活动

发表于2013-05-02

家长让13岁女儿立遗嘱

发表于2013-05-02

为避过户税。哈哈

发表于2013-05-02

搞笑进行到底

发表于2013-05-02
引用:叮当的小朋友 在2013-04-22 09:55:38写道:原帖
太搞笑了

 有点荒唐

发表于2013-05-02

这样的生活总是那样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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