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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被”娱乐化 房价调控时代房产税忽悠了谁?

发表于2010-06-11

“新国十条”满月之际,发改委计划更严厉房产调控政策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而在试点城市“空转”的物业税行将变身房产税在上海、重庆等地开征的消息,更是漫天飞舞,甚至还有媒体把出台时间、100万的房产每年要缴多少税都说得有鼻子有眼。没想到的是,发改委官员日前突然公开辟谣称,发改委根本没有酝酿出台更严厉房产调控新政,且语气坚定地说“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房产税被娱乐化,被娱乐的究竟是政府、地产商还是购房者呢?

 

物业税变身房产税 上半年择机出台

4月下旬,有媒体报道称,万众瞩目的房价调控“杀手锏”物业税,现实中正悄然变身为更具操作性的房产税。今年上半年新的房产税将择机出台,其核心内容是,此前这一只针对商业地产的税种,也将针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自用房征收。

该报道称,房产税目前的税率是,如果一套房子的原值为100万元,则一年需要缴纳房产税8400元;如果该房产出租,一年取得租金收入10万元,则一年应缴房产税12000元。

发表于2010-06-11

该媒体透露,央行、银监会、国税总局、国土部、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曾进行过一次讨论,就房产税开征的时机、内容和技术可行性进行研究和协调。

一位参会的人士说,目前地方政府财力紧缺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央不得不考虑如何给地方政府培植一个稳定的可观的财源。过去一直在“空转”当中的物业税设计为地方税,考虑让其成为地方主要收入的来源之一。

但物业税的推出存在太多无法逾越的阻力,如法律上的、制度设计上的、税率测算上的,作为新税种,它还必须通过全国人大的审批。

而房产税是已有的房产保有环节的税种,此前一直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存在,对其内容的调整只要国务院批准即可。房产税也不涉及把一些土地税纳入进来。

发表于2010-06-11

上海多套住宅拟按年征收房产值8%。的房产税

5月中旬,又有媒体爆料称:一位接近上海市政府的人士透露,为尽快实现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上海最终选定的方案是应用现有的房产税概念,以减少立法审批流程。根据现有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是经营性物业,而此次上海方案将把持有多套住宅解释为经营行为。

据了解,已经形成的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积是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另外,对于已经出租的住房,并按时缴纳了房产税的购房者,将考虑不再重复计税。

上海将率先开征保有环节税的消息一直是楼市投资的重要风向标。有媒体报道,来自国土资源部的调研报告建言,上海应采取政策组合拳,加大房地产持有环节成本,遏制投机需求。种种迹象相互印证,业内称上海开征保有环节税已成大势。

发表于2010-06-11

发改委:3年内免谈房产税

“此消息纯属张冠李戴。”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近日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证实,发改委的确是在制定一项房地产规划,但该规划只是“十二五”规划中一个常规规划,出台的时间也在明年下半年。

“没有这回事,要问应该问住建部。”5月20日,《华夏时报》记者向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求证“发改委是否正在牵头制定一项更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时,该司办公室一女士对此予以否认。

然而就在5月17日当晚,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已就此进行了正面辟谣。国土部办公厅新闻处处长谢辉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并不知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要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就涉及修改《暂行条例》,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的。”专家认为这是房产税无法逾越的法律难题。

技术层面同样无法操作。“城市不动产产权确认、不动产资产评估等基础性工作都没有完善。”央行研究局研究员邹平座认为。

这还只是表面原因,深层次原因则是征收房产税损害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而有关专家在5月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第一句话就表示:“房产税至少三年内不会出台。”这为青岛、北京、深圳等地方楼市调控细则为什么均没有涉及房产税做出了注解。

发表于2010-06-11

国税总局: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房产税

针对上海市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传闻,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17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按照现行的规定,税收立法权在中央,也就是说由中央来定,地方去执行,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

针对有媒体报道称,“根据现有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是经营性物业,上海的方案将把多套住宅解释为经营行为。”牛新文批驳称:“解释权也不归地方,对现有税种征收范围的重新解释,是中央的权力。”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如果要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就涉及修改《暂行条例》,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的。”

张斌认为,上海要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需要做很多基础性的工作。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无法判断上海的准备是否充分。张斌称,“上海市首先要掌握所有住宅的房主信息,其次还需要确定住宅估值的标准,如何进行测算,以及基本的征税范围,征税的标准、税率以及抵扣标准等。只有等这些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形成了具体的征收方案,上海市也才只是能够向中央政府提出建议,最后由中央政府决定是否征收。”

发表于2010-06-11
忽悠了百姓
发表于2010-06-12
忽悠了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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