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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省多种方式宣传《旅游法》

发表于2013-10-02

今年的国庆,由于是中国首部《旅游法》正式实施第一天,显得尤为特别。今天(10月1日),我省各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及旅游企业积极开展宣传贯彻《旅游法》活动,海南游万人响应“蓝丝带”召唤及满意度大调查同时启动。

 

为响应国家旅游局“文明出行”号召,今天,在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的协助下,海南康泰国旅推出“原美海南、保护海洋、传递蓝丝带”公益活动,来自全国各地的600多名游客一上车就拿到一条“蓝丝带”和一个环保垃圾袋,在为期5天的海南环岛游过程中,这些游客将在导游的倡导下,做到在海岸线不随意丢弃垃圾,并鼓励积极参与到“拾捡垃圾”的实际环保行列中来。

由省品质旅游促进会联合海南康泰国旅启动的“万人旅游满意度大调查”,今天也同时举行,调查表的内容涉及到游客对旅游各部分的满意度评价,主要包括酒店、餐厅、景区、车辆的环境及服务,导游服务,线路安排,游览时间安排,价格合理性等。

导游是宣传和贯彻《旅游法》的主要力量,今天,海南鑫旅导游公司在天涯海角开展为期两天的《旅游法》宣传服务活动,免费向带团导游员赠送饮料,向游客发放《旅游法》宣传资料。同时,还为导游员安装鑫旅微信公众平台,并由资深导游员为带团导游提供应急咨询等。

作为中国首部旅游法,该法对饱受诟病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游客不文明行为等种种出游乱象作出了明确限制。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另外,《旅游法》还加强了景区管理,明确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旅游法》还专门对文明旅游作出了规定,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中南 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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