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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厉害的电子眼

发表于2012-07-27
“电子眼”的管理和罚款收缴本该是交警部门的职权,不管是让企业负责违章记录和通知,直接收取罚款,还是允许其从交警的罚款中分成,都涉嫌非法的“执法外包。私人开交通罚单不仅让法律蒙羞,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如果不立即制止,并严惩违法违纪的相关官员,那地方政府、执法部门与人合资做罚款生意,甚至直接将执法外包的事情恐怕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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