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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拒交物管费,海口侨诚花园物管剪断电线

发表于2006-02-15
    昨天上午,家住海口嘉华路9号侨诚花园的王先生打电话告诉记者,他家的电线又被嘉华物业管理公司侨诚花园物业管理处的人给剪断了。正月十五他们一家人是在黑暗中度过。2月10日至今,4天时间物管处人员5次剪断他家电线。

业主:物业收费不合理拒交

王先生还是侨诚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他说物管处5次剪断他家电线理由是他拖欠水电费。“不是我不愿意交纳水电费,物管处说我不交物业管理费就不收我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要捆绑在一起收。”王先生说,他不愿意交物业管理费的原因有四点:第一,物管处目前无新的收费许可证;第二,侨诚花园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处签定的管理合同2005年4月10日已经到期;第三,收费标准太高。物管处属于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却按照二级管理公司收费。第四,物管处从来不让业主委员会查看账目。

物管处:拒交费还会再剪电线

侨诚花园物管处主任王国英说,物管处只剪断王先生家的电线3次,而不是5次。从去年6月至今,王先生一直都没有缴纳水电费,还鼓动其他业主也不交水电费,剪断电线之前已经通知他多次,他都置之不理。王主任说,去年5月有关部门换发新的物业收费许可证,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先生不给物管处盖章,物管处的收费许可证因此无法更换。至于资质问题,他认为此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高低没有直接关系。他们的收费标准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物价部门都有备案。目前,侨诚花园共住有326户业主,大部分业主都能及时交费,其中只有9位从2005年六七月开始,一直不交费。为了这事,海口仲裁委、海口中级人民法院都有过裁决,要求王先生缴纳拖欠的费用,可他一直都不愿意缴,最后物管处才决定首先剪断业主委员会王先生家的电线。王主任表示,王先生如果继续不缴水电费,私自接电线,物管处还会继续剪断电线,直到其补缴电费为止。

王先生采取拒交物管费方式抵制物业公司,对此,业主有的支持,有的反对。采访中,侨诚花园2区主楼的符女士对记者说,物业管理费收得不够合理。比如确定0.22元作为公摊电费固定收就不够公平,公摊费应因季节的变化而变化。业主易女士告诉记者,水电费不应该和物业管理费捆绑在一起交。曹女士认为,不缴费就不应与缴费业主享受同样的待遇,否则也不公平。

房管局:剪断业主电线做法不妥

昨天下午,记者就侨诚花园物管处人员剪断王先生家电线一事,采访海口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他表示,不交电费就剪断业主家电线做法不妥。2月10日第一次剪断业主家电线时,他们已经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当时双方同意按照有关部门的裁决缴费,并恢复供电,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变卦了。

律师:物管处无权断业主电

海南方园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认为,业主与供电公司发生经济合同关系,而物业公司只是代收电费。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没有权力私自剪断业主家的供电线路。他建议物业公司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即使欠费也应该由法院判决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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