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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陈凯歌式的高官专家,不要太嚣张了吧!

发表于2006-05-26
 在6月9日于杭州举行的“城镇和风景区水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对电影《无极》剧组在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拍摄遗留大量垃圾,对当地自然景观造成破坏提出严厉批评。在佩服仇部长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同时,想起了建设部另一位高官专家的“陈凯歌式的垃圾言行”。
同是在6月9日这一天,北京安家网站(www.anjiahome.com)登出一篇记者署名文章,文章对近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的摩根事件进行了集大成式的总结。其中有一段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采访时的言论,“无极”之极。
其先说“在北京市国土资源部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之前,这个问题其实不是很好分析”,接下来又大放厥词,胡乱分析,替违法者找借口,为乱纪行为扯遁词。
其一说:很显然,因没有按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土资源局将北京摩根中心的土地收回,而国家有土地回收补偿标准,在收地之前会与其谈判,所以国土资源局收地的理由是充分的。
真的搞不明白,“王凯歌”明知是国土局多次拒收摩根主动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前(据记者文中所说,拒收的真正原因是有人假手国土局黑摩根中心的项目用地),却说摩根“没有按时交纳土地出让金”。另有,国土局在收地前,没有与摩根有丝毫的接触,就连法定的告知程序也没有而武断的采取了收地行为,而到了“王凯歌”嘴里竟臆猜为“会与其谈判”,并说“理由是充分的”。
其二说:至于银泰中心,可以作为一个特例,之间并不具有可比性。
银泰中心与摩根中心同批同原因被收地,但银泰中心却补办了全部手续。同是商业项目而采取“双重标准”,美其名曰“特例”,并且还“不具可比性”。你为什么不说这是国土局“因人而异”的“特色”,不亏为“砖”家。
其三说:另外,北京摩根提出国土资源局拒收土地出让金的原因也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北京摩根与北京建工的法律仲裁与国土资源局收纳土地出让金没有直接的理由。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夫妻双方要离婚,其中一方有官司,难道民政局会以其中一方官司缠身而拒绝接受他们的离婚申请吗?
凭什么说“北京摩根提出国土资源局拒收土地出让金的原因也是没有根据的”,事实上,摩根公司已把这些证据在诉状里提交给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我好奇怪,个别部门的领导水平竟然如此之高。
发表于2006-05-27
尽快查明真相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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