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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口)心也太黑了~多收住户的8000多电费,物业公司才被罚款5000元 ,太他了!

发表于2006-01-12


 
海口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收住户电费,海口市物价局检查发现后,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
 
海口市物价局检查海口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多收住户电费3710.24元,多收商户用电费4882.32元,上述两项合计多收金额8592.56元。
 
海口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海口市物价局近日依法做出处理:所收取的8592.56元为多收价款,应在2005年10月5日前退还用户,并将退还结果及清单提交该局核准。然而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将多收价款退还用户。

“偷”一罚十。应该罚5万才对!!
发表于20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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