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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0层图纸却盖12层楼 小区25房主状告海口规划局

发表于2005-09-13
海口仙桃花园住宅区存在一定的楼房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海口规划局在该住宅区未取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单》的情况下,竟为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住宅区25位购房者认为规划局滥用职权、违法行政,于是将规划局告到法院,要求撤销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月6日下午,海口龙华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 

图纸10层却盖了12层楼 

据了解,仙桃花园属停缓建工程,原报建为8层,存档图纸为10层。1996年该项目施工至12层停工。2001年5月,大金马公司购买该项目,经海口市政府审批,更换用地规划许可证名及临时许可证。海口规划局2002年1月8日为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仙桃花园的25户房主入住后,发现楼房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很多房子的墙壁出现裂缝;开发商擅自改变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规范,存档图纸10层却盖成12层楼。 

楼房工程质量未经合格验收 

今年5月24日,仙桃花园的24位业主以海口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违规核发验收合格单为由,将其告到法院。龙华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时,质监站称其从未核发过关于仙桃花园的任何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更未为仙桃花园核发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单》。龙华区法院7月18日对该案作了裁定。 

规划局称发证符合法律规定 

海口规划局在昨天的庭审中辩称:关于仙桃花园修建12层一事,是经海口规划局同意的,该项目先后经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验收,由于仙桃花园属停缓建工程,因此享受了海南省处置积压房地产的相关优惠政策。所以,规划局为仙桃花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合法,故请求法院驳回25位购房者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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