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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降价、评估、监管 遏制门票“乱涨价”国家打出组合拳

发表于2018-07-08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各地区应确保于今年9月底前降低偏高的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取得明显成效。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意见的发布虽未明确降价幅度,但给出了具体目标、期限以及在门票定价、监管方面的创新措施,这不仅将使游客获得实实在在的出游福利,同时也将引导各地逐步摆脱“门票经济”,真正从景点旅游迈向全域旅游转型升级。


  未来三年开启降价通道 十一前先降一批重点国有景区


  本次意见中明确提出:2018年,在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以景区合理运营成本为基础,科学、规范、透明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健全。同时,针对即将到来的暑期和十一黄金周,意见中强调,各地区应确保于今年9月底前降低偏高的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取得明显成效。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意见明确提出了门票价格改革的时间表,也为各地逐步摆脱门票经济指明了道路。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副研究员杨彦锋表示,国有景区或多或少会成为当地政府的财源,上述规定将使国有景区进一步全民化,而弱化其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属性。门票经济一直搭载了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很多经济权益收益,所以景区门票居高难下,进行管控后可以摆脱门票经济,有效降低居民出游负担,对十一黄金周及短途旅游都是很重大的利好。


  同时,对于为何制定3年的分阶段改革计划目标,国家发改委市场和价格研究所副所长刘强认为,现在各地景区管理体制、发展阶段情况不太一样,定价权在地方政府,还是要让地方政府去挖掘潜力去做,想办法去把这个门票逐步、分类、有序地降下来。


  创新价格管理方式 降价不搞“一刀切”


  哪些景区应该先降价,门票价格怎么定才合理,调整价格该采取哪种模式,对于游客和景区都关心的问题,此次意见中也给出了相应内容。比如提出“各地区要以利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公园等公共资源建设,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为5A级,且现行价格水平较高的国有景区为重点,科学制定方案,切实降低偏高门票价格,并积极推动4A级及以下国有景区降价。对社会反映集中、‘高定价大折扣’等问题突出的景区,要进一步加大降价力度。”


  同时,意见中还提到,景区支出中依法应由各级政府承担部分,以及与景区正常运营无关的支出,不得计入景区门票定价成本。刘强指出:“科学定价一定要摸清成本。不同景区差异性客观存在,成本不同。明确门票价格合理构成,才能推动国有景区形成既覆盖成本又体现品牌价值的合理票价。”


  此外,北京外国语大学文创产业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思敏表示,目前国内景区分为三种类型:政府定价类景区,政府指导价景区,市场定价景区。“国有重点景区”则主要集中在占用国有资源、在全国知名度比较高、拥有国家级招牌、游客非常向往的政府定价类景区,比如九寨沟、张家界、黄山、故宫等。对此,刘强解释称,此次意见也考虑到了各地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因为有的是老景区,经营时间比较长,有的新景区初始的投入就比较大。包括有些是在发达地区,有些是在中西部地区,如果是用一个具体的标准来说,那么各地方效果可能就差异比较大,有的景区就可能难以为继了。”景区管理  广州 鑫淼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程行云补充说:“不搞一刀切也是创新价格管理方式。比如意见中提出,由各地区根据实际,对不同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季节性较强景区可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可采取价格上限管理方式,允许景区经营管理者在不超过政府规定上限价格的范围内,根据旅游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价格水平,具体执行时应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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